长葛市大周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2-11-20 2022-11-20 19:37

非正常死亡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20 19: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办理条件: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大周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

联系电话:0374-6666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