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
办理条件:公民在常住地正常死亡。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长社路中心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长社路1868号
联系电话:0374-6311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3、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4、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