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水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及许昌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水利系统抽查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抽查形式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各股室根据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部署要求开展抽查;二是各股室根据抽查事项清单自行组织开展抽查;三是各股室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是水利系统涉及的监管事项,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监管。
二是对不同抽查检查事项,各股室要尽可能采取联合的监管方式,发起股室牵头,其他股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配合实施。
三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抽查检查事项、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发起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水利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水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股,主要负责起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措施办法和制定相关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水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参与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编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为一般检查事项。一般检查事项针对正常工作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检查对象的5%,不高于20%。具体分工:一是行政审批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定职责(含编办文件规定)及清单相关要求,在“互联网+监管”系统提取所有监管事项作为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监管”,并录入省级监管平台,审核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长葛)上向社会公布;二是各业务股室按照职责要求,负责监管区域抽查事项数据填报。
(二)制定抽查计划。制定水利系统抽查计划。各股室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制定抽查计划,抽查计划内容包括抽查事项、抽查比例。
(三)建立“两库”。一是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二是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各负有监督检查职能的股室,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和监管的内容、流程、标准等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工作。各股室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加强督查考核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将定期对各股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确保推进及时、开展有序。
长葛市水利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