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2022-11-26 2022-11-26 18:53

我市高质量推动医共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26 18:5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高质量推动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并见成效,市委书记张忠民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深改委等会议,专题研究医共体建设工作,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切实推行医保打包支付制度改革,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

一、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外部管理体制。一是落实县级党委政府医共体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了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书记市长担任医管委主任。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卫健委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医管委办公室下设综合管理组、财务管理组、医学管理组、医保管理组、药械管理组、人事管理组、信息管理组等7个管理组,负责对医疗集团及成员单位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指导。二是书记、市长多次召开医管委会议,讨论解决医共体在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有关问题。7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医管委主任张晓丽调研医共体建设工作,实地察看医疗集团运行情况。三是制定医管委、卫健委和医共体三方权责清单共53项内容,并按照清单内容逐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结合我市县域内医疗机构现状和工作需要,调整医疗卫生健康集团,将长葛市第一、第二医疗卫生健康集团合并,成立长葛市医疗卫生健康集团,牵头医院为长葛市人民医院,并重新组建医疗卫生健康集团总院领导班子,院长由市人民医院院长担任,常务副院长由一名卫健委副主任担任,副院长由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院长担任,同时,明确一名专职人员派驻医疗集团,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

二、坚持多措并举,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医疗集团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按照《长葛市医疗卫生健康集团“七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卫健委牵头完成了医疗集团内部人财物管理交接。二是下放管理权限,卫生院院长和副院长由医疗卫生集团推荐、与卫健委联合考核、卫健委党组任命。三是对11个镇卫生院进行了清产核资,按照财务统一管理办法,医疗集团对成员单位各项财务收入和支出进行集中审核分析、统一管理。四是医疗集团统一药品目录1177种、耗材目录615种、中药饮片470种并落实统一采购,同时,对成员单位处方和药品使用“双十”制度进行点评。五是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在医疗、院感、质控、护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的业务统一管理。积极落实双向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70种诊疗目录以外病人向上转诊,牵头医院和其他市直医院下转住院病人的5%到基层医疗机构,有序促进分级诊疗。

三、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支持保障政策。一是财政部门落实了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每年每床位4000元补助,基本公卫补助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各项补助经费。二是我市医疗卫生健康集团自2020年12月挂牌成立以来,2021年开始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付费。2022年按照省级政策要求,医保部门制定了《长葛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2年医保基金分配方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县域内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总额控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分配。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584523人,年度收入54360万元,预留各项基金9477万元(含大病保险基金4041万元、10%许昌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5436万元),剩余44883万元(含县域外预留基金16000万元),按医疗集团所服务的参保人数进行合理分配。四、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县域服务效能。一是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综合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了“数字化”B级建设考核。妇幼保健院于8月24日通过二级评审。二是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派驻副职到两个医疗集团,统一指导规范疾控和妇幼保健工作。三是全市11个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四是全市341个村卫生室均达到建设标准,实现集体公有化,每个村有一名合格村医。五是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参与家庭医生签约,代管了13个技术力量薄弱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六是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在制度、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及其他市直医院业务科室有针对性分包11个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扶开展手术指导、定期查房以及在妇科、儿科、眼科、疼痛科等专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