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事项
事项内容:长葛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补贴
二、公开内容
(一)政策依据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35号)、《许昌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许农业〔2021〕63号)。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全市范围内对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农村创新创业者、农业经理人、种加销能手、普通农户以及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等各类农民,
(三)补贴标准
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农业经理人、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我市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种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包括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商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联系电话:0374-70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