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社会保障卡补换、换领、换发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二、申请条件
1、在我省居住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我省就业或参保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已办理过我省社会保障卡;
3、社会保障卡需要补领、换领、换发的。
4、办理地点
长葛市葛天大道行政服务大厅 1 楼社保综合室(窗口)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申请材料
1 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结果:生成受理单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依据
2.审核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查
3.决定
办理结果:出具许可证
审查标准
在法定时间内做出行政审批
4.送达
办理结果: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送达许可证
审查标准
通过电话、短信、邮件通知办事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