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司法局 县级
2022-11-24 2024-12-11 15:50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12-11 15:5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主体 长葛市司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80 工作日
是否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咨询方式 一、固话咨询:0374-2728916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监督投诉方式 一、固话投诉:0374-2728679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办理地点 许昌市长葛区(县)泰山路街道6号3楼310基层室(窗口) 长葛市泰山路和张辽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1.申报参加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评选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必须是连续两年被所在省辖市综合评定为优秀的单位;省直管县(市)同样须经所在省辖市评定;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自评满90分的可以申报。
2.已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满三年需复验的单位,须重新提出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原称号自动失效。
3.法律援助中心近三年未发生过以下情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受援人财物的;有针对本机构和人员经查证属实的投诉事项的;挤占、挪用中央、省级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的;中央、省级法律援助专款被同级财政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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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