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建设路中心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建设路922号
金桥路中心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金英大道1211号
长兴路中心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长兴街道办事处长兴路188号
长社路中心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长社路1868号
大周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大周镇梅胡路
董村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董村镇政府路16号
南席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南席镇政府西侧500米路南
老城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老城镇人民路16号
和尚桥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森源西路与文峰北路交叉口九鼎钢材市场内
古桥派出所 古桥派出所大厅
佛耳湖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佛耳湖镇人民路169号
坡胡派出所户籍室 河南省长葛市坡胡镇坡胡镇129号
石固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石固镇天宝路139号
石象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石象镇石中路888号
增福派出所户籍室 长葛市增福镇增福庙村15号
后河派出所户籍室 后河镇刘士华村789号
联系电话:0374-6129030 0374-6219110 0374-6178110 0374-6311110 0374-6666110 0374-2519585 0374-6713110 0374-6671063 0374-6563110 0374-2519566 0374-6641110 0374-2519755 0374-6631110 0374-6691110 0374-6858110 0374-661711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意见;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入院登记表;
4、属于打拐解救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出具打拐解救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