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意见,现对《许昌表面处理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许昌表面处理产业园位于长葛市董村镇,规划范围为:北至金原厂区北边界,东至董村镇镇界西50米,南至司马村北50米,西至G240,总用地面积587.03亩。
主导产业:金属表面防腐处理
规划产业规模:热镀产能120万吨/年、电镀规模3000万㎡/年
规划期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长葛中德产业孵化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 0374-6189789
三、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工 联系方式:136 7369 5729
邮 箱:99063703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次规划内容是否合理?
2、您认为本次规划环评应关注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评价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区域今后发展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纸质版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