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2022年省、许昌及我市民生实事12月份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省、许昌市民生实事共13大项,分解为15小项(12项为省、许昌市民生实事重复项),14项已完成,1项滞后;我市民生实事共15大项,分解为23小项(11项与省、许昌市民生实事重复),21项已完成,2项滞后。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许昌市民生实事(共15项)
2022年省、许昌民生实事我市共承担13大项,分解为15小项,14项已完成,1项滞后。
(一)已完成项目(14项)
★1.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大日常养护力度,全市改造窨井设施1372个,实现全市窨井设施改造全面完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2.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全年完成技能培训1.9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6万人(含高技能人才0.4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3.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新增公办学位660个。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4.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年底前实现60%行政村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牵头单位:市邮政公司
★5.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全年安排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活动不少于9场,实现超50人次个案咨询,建设1个“青翼家园”工作阵地。
牵头单位:团市委
★6.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市社区服务中心
★7.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计划完成新、改建提升农村公路110公里。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新增15个行政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运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县、乡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投用,全面完成内部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二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9.对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145人。
牵头单位:市残联
★10.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推动超5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升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量。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11.建设3家以上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重点解决环卫工人、交警、重点工程工作者、园林绿化工作者、出租车司机、快递员、送餐员等户外劳动者休息、热饭、饮水等实际困难。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12.“豫事办”许昌分厅用户普及率不低于65%,分厅事项上线事项数达到5个以上,分厅事项月使用率、事项可用率均不低于90%。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3.继续对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进行住院护理补贴,切实减轻计划生育家庭和特殊家庭医疗护理负担。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14.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完成筛查3000人。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年底前实现全市孕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60%,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8%。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二)进展滞后项目(1项)
★1.积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年开工改造3632户。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台账要求:10月底大头落地,11月底完成总工程量100%。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 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改造项目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改造项目综合工程量已达到97.75%(其中:建设路办事处28个改造项目,工程量已达到100%;长社路办事处9个改造项目,工程量已达到98%,长兴路办事处3个改造项目,工程量已达到98%;金桥路办事处7个改造项目,工程量已达到95%);第二批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路办事处已于11月15日完成招投标,目前暂未进场施工。
二、长葛民生实事(23项)
长葛市民生实事共15大项,分解为23小项,21项已完成,2项滞后。
(一)已完成项目(21项)
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70%以上。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1台急救型救护车。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全年完成技能培训1.9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6万人(含高技能人才0.4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3.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返乡人员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94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4.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加大普惠园认定力度,对2所幼儿园实施民转公,新增公办学位660个。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5.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在全市镇村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综合服务站点,到年底覆盖率不低于60%以上。
牵头单位:市邮政公司
6.加大“豫事办”推广宣传力度,新增注册用户5万人以上,积极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体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持续完善“智慧税务”大厅建设,运用智能化科技化手段,优化功能、合理布局,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模式,最大限度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提高办税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8.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全年安排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活动不低于9场,实现不低于50人次个案咨询,建设1个“青翼家园”工作阵地。
牵头单位:团市委
★9.建成4处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中心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每个社区有1处日间照料中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市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10.巩固提升12所镇敬老院服务质量,完成2所镇级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1.新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13公里;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15个行政村公交班线运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继续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训练。
牵头单位:市残联
13.积极推进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年底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14.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实现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升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量。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15.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激发广大校长的工作积极性;推进课后延时服务改革,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施率达到90%以上;推进“强师提质”工程,力争培养省、市级名师50名,省、市级骨干教师120名,以队伍能力的提升助推教育质量的提高。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16.持续开展窨井设施专项整治,增设充电桩,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努力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城市环境。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17.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管检查,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8.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积极推进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市中医院提档升级,市中医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化中医药科室,按标准设立中医病床或独立病区。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19.继续对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进行住院护理补贴,切实减轻计划生育家庭和特殊家庭医疗护理负担。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0.为35—64岁和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开展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免费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和超声筛查率达到55%以上,新生儿“两病”和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21.完成新殡仪馆迁建,确保2022年底投用;健全市、镇两级公益性公墓运行监管机制,确保公墓的公益属性。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进展滞后项目(2项)
1.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进程,启动建设地表水置换地下水供水项目,到2024年,让市民吃上南水北调水。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市金财公司
台账要求:完成总投资额的22.50%,累计管道完成铺设130公里。
进展情况:已完成总投资额的1.36%,管道铺设累计完成4.4公里。
★2.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积水点改造和管网改造,改善群众居住品质和出行环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台账要求:10月底大头落地,11月底完成总工程量100%。
进展情况:一是老旧小区改造,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 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改造项目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改造项目综合工程量已达到97.75%(其中:建设路办事处28个改造项目,工程量已达到100%;长社路办事处9个改造项目,工程量已达到98%,长兴路办事处3个改造项目,工程量已达到98%;金桥路办事处7个改造项目,工程量已达到95%);第二批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路办事处已于11月15日完成招投标,目前暂未进场施工。二是城区积水点和管网改造共7个工程已全部完工。
备注:★为省、许昌市、长葛市重点民生实事重复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