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长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名列其中,获此荣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河南省第四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单位,近年来立足交通运输执法行业实践,不断探索创新执法方式,优化管理效能,全力营造一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改进服务方式,由“等服务”到“送服务”。对辖区内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与企业和服务对象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服务承诺书,提供咨询、上门服务;建立车辆台账,一车一档,实行网格化管理。
二是规范执法细节,由“简粗型”到“文明型”。印发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袖珍书,人手一册,对执法语言、举止、操作规范、执法程序等明确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程序合法。
三是突出事前防控,由“处罚型”到“服务型”。从行政指导入手,设立警示教育室、休息室,播放宣传教育视频以及我所制作的超限超载危害宣传片、微电影等,方便管理对象学法、守法。
四是实行重点监管,由“粗犷型”到“精细型”。对辖区内超限危运高发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定期到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实施重点服务,筑牢交通安全思想防线,增强爱路护路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是建立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回访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处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利用案件索贿、受贿,及其他娱乐消费活动;是否让当事人报销各种费用;是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是否以罚代管,不按规定程序立案、查处等违法违纪问题,并且询问当事人处罚后对案件处理的看法。
六是完善内部机制,由“被动式”到“主动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台账,不定期对工作纪律、执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开执法依据和举报电话;召开企业座谈会,围绕工作热点难点和企业诉求,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服务水平。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坚持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此殊荣为起点,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努力锻造一支有正气、善创新、讲诚信、促和谐的交通执法服务型队伍,助力提升交通营商环境。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