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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策宣传 规范驾校培训 市道路运输中心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30 04: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宣传贯彻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适应当前驾驶培训市场发展新形势,激发道路运输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行业营商环境。3月29日下午,市道路运输中心组织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

 

长葛市 17 家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许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驾培科科长刘朝峰针对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进行解读,并要求长葛市 17 家驾培企业要广泛宣传贯彻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考核,真正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落实到教校培训中。

 

驾校负责人就如何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做了保证:驾培企业健全完善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组织教练员严格按照新修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开展教学,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督促教练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优化完善监管措施,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协同治理体系。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对未按规定备案、备案弄虚作假、未落实培训要求、伪造学时、扰乱市场、侵害学员合法权益等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异地培训、“黑驾校”、“黑练车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秩序,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高质量发展。